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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:七零:美人好命,军婚大佬搂腰宠 | 分类:都市言情 | 作者:昭溪萌
一家三口被服务员带领着进入预定的包厢。
袁斯礼一家已经在里面等候。
袁斯礼目光一触到袁凛,脸上就露出笑容,“袁凛,好久不见了。”
随机又面露遗憾:“可惜你上次回京市我没在。”
“有缘自会相见的,这不就见到了。”袁凛的态度和袁斯礼相比,像个冷血无情的负心汉。
“你不爱写信,我都不知道你这几年过得怎么样。”
袁凛嫌弃皱眉,两个大男人没事写什么信,有事打个电话不就成了。
他转移话题道:“我挺好的。对了,袁尚杰呢?”
这个“对了”一出现,就说明前面的不对了。
袁斯礼眼神闪过一抹无奈:“他外调了,不知道去了穗城还是鹏城,也可能两边跑。你知道的,他那个性子在一个地方待不住,又总是喜欢捣鼓东西。”
说起这个弟弟就头疼,他不定性,以前想用断了生活费让他安定下来,偏偏他又能赚钱,这下更不听管教了。
袁斯礼看向如今已经变得成熟稳重的袁凛,脑子里不免想起从前,袁尚杰一天到晚跟在袁凛屁股后面,有段时间俩人被大院里的人称为鬼见愁。
袁凛的声音打断了他还没开始的回忆,“这不是挺好的吗?”
喜欢捣鼓东西才好,以后就需要这样的人。
袁斯礼失笑,摇摇头:“你还是这样。这些是我从穗城带回来的特产,待会儿你带回去。”
兄弟俩一见面,袁斯礼的话就多了起来,他对袁凛说完,又对宋千安说道:
“千安,还没恭喜你呢,你的作品在广交会大热,恭喜你,能获得这样的成就,真厉害。”
他还用手比了个大拇指竖起来的手势。
宋千安眼中笑容一闪而过,这堂哥,怎么有种把他们当小孩儿一样对待的感觉?
“谢谢堂哥,能有这个结果我也是意外的。”她是真的意外。
徐清清突然疑惑道:“你真的是第一次参加广交会?”
“是啊,堂嫂,你也被惊讶到了吗?”宋千安偏头看她。
徐清清点点头,坦然道:“谁不惊讶。”
接着又补充了一句:“可惜了,你要是早点知道广交会,早点参加的话,不是早就能得到这荣誉了吗?还能创造更多的外汇。”
宋千安抿了一口茶水,语气悠然:“不可惜,我的作品能得到外商的喜欢,我能得到这个荣誉,是天时地利人和的结果。”
不是越早参加就越好,前几年她就算参加,未必会有这样的成果。
她设计衣服的这几年,也完善了很多知识,这些都是基础,有了基础才有现在的成果。
一次的作品大爆,不代表下一次参加的时候也大爆,宋千安的心态平稳得很。
袁斯礼觉得宋千安的性格是真好,谦逊有礼,不骄傲张扬,不由得说道:“不管怎么说,千安的实力是毋庸置疑的,有一次这样的成果,已经超越很多人了。”
他们大人在聊,阳阳也想和墩墩聊。
两个小孩儿坐在一起,一高一矮。
“你为什么不说话?”墩墩一直不说话,阳阳忍耐不住。
“什么话?”墩墩双手撑着脸,歪着头看窗外的白云。
阳阳绞尽脑汁找话题:“你读书了吗?”
墩墩摇头:“我没文化。”
阳阳骄傲挺胸:“我有文化,我上学了。”
墩墩睁着一双澄净的眼睛看他,“你的文化多吗?”
“当然多了!”
“哦。”墩墩哦了一声,就不说话了。
“你怎么不问我有什么文化?”
“我没文化呀。”
“那你更要问我呀,你问我,我告诉你,你不就有文化了吗?”
墩墩摇头:“不要,我问爸爸妈妈。”
徐清清无语地瞟了一眼阳阳,真行,被一个不到三岁的小儿堵住了话。
袁斯礼欣慰地看着阳阳,作为哥哥阳阳做的对。
宋千安倒了鲜榨的石榴汁,一杯放阳阳面前,一杯放墩墩面前。
“墩墩,你现在也有文化呀,你会数数,会算数,会背诗,还会一点英文,别人帮助你,你会说谢谢,这些都是你的文化,也是以后你上幼儿园要学的东西。”
墩墩双手扶着杯子,默默挺直小身子。
阳阳咂摸咂摸嘴,惊讶地看着宋千安,又看看墩墩:“弟弟现在就会了吗?”
他这么大,也只是会这些呀,怎么弟弟这么小,会的东西跟他的一样?
第297章 良辰美景,喊我爸爸
京市真正进入到了深秋的景象。
风里带了冷意,晨起需要穿上外套。
袁凛迎来久违的休息日。
天气舒适加上柔软的大床温暖的被子,不用早起的精神压力,导致这一家子九点钟才下楼。
这还是肚子饿的不行了才下来的。
李婶一直用炉子热着早饭,听见动静后把一叠叠早饭端上桌。
袁凛拿起鸡蛋剥壳,筷子一挖,蛋黄留下,蛋白夹到宋千安碗里。
“你这是不是叫不会吃好东西?那营养都在蛋黄上了。”
宋千安拢了拢身上的针织薄衫,调整坐姿准备吃饭,随口道:“好东西给你吃,那不更证明我对你好嘛。”
她不爱吃蛋黄,实际上水煮蛋她都很少吃,除了寡淡不好吃之外,还有一股味道,这股味道她忍受不了。
宋千安夹起那块蛋白,蘸了点酱料,就是简单的酱油和花生油。
如果有辣椒红油也可以加一点。
袁凛一口解决拇指大的蛋黄,夹了筷子咸菜,斜眼瞧见她的动作,失笑道:“我也算是见识到了吃东西的多样性了。”
没见过吃鸡蛋蘸酱油的。
“天下之大,无奇不有啊。”宋千安摇头晃脑。
此时墩墩刚剥完一个鸡蛋,他也跟着学,把蛋黄挖出来准备递到爸爸碗里。
袁凛无情的声音响起:“胖墩,自己吃。”
“嗷。”
墩墩的小胖手顺滑地拐了个弯,蛋黄送进自己嘴里。
吃了鸡蛋,又喝了一碗肉粥,吃了几个饺子,身体有了饱腹感。
这种天气就该出去炸街。
微凉的风,柔软的针织衫,金黄的落叶,踩上去的沙沙声,这都是短暂的秋天独有的体验。
宋千安兴致勃勃:“我们去公园吧。”
“哪个公园?”
“有银杏大道的那个公园。”某个著名作家笔下的北平秋天,她要体会一番。
“就这么决定了,我上去准备一下,你在下面准备。”
她要换身衣服,再打扮下自己,相机也要带去。
秋天啊,她很喜欢的一个季节。
袁凛挑眉,瞧了一眼胖墩:“行~”
公园的银杏大道成了一个风景点。
深秋的阳光洒落在大地上,一眼望去,一棵棵挺拔的银杏树立着,金黄的落叶铺在地面上,给这个世界披上了一层轻盈金黄的地毯。
“感觉好久没这么悠闲了。”
袁凛身边还跟着警卫员,警卫员身上带着通讯工具,就是为了保证能随时联系到军长。
“累了?”
袁凛伸手短暂地在她后腰贴了一下,手中用羊毛线织成的针织外套触感极好。
宋千安转了个身倒着走,双手背在身后,里面浅粉的连衣裙配上米白的长款针织衫,头发用粉色发带编成毛茸茸的侧边辫子,脸颊旁落下几缕碎发,让她看起来清纯又妩媚。
旖丽的面容勾起笑容:“那倒没有,只是感慨一下今天心情好。”
袁凛看着她,她在一众灰蓝色的行人和金黄色的背景中,如误入人间的精灵仙子。
宋千安和他对视着:“良辰美景。”
袁凛穿着黑色长款风衣,里面配了白色休闲衬衫,身高腿长,身型板正,眉眼深邃,眼中含情,身后是一片秋天的金黄。
这一身是她搭配的。
宋千安举起相机,把这一幕拍了下来。
“我也要拍,我也要拍。”
墩墩是不允许被人忽略的存在。
“拍,都拍。”
宋千安让墩墩站在银杏树下,还让袁凛抓了两把银杏叶,等她一声令下的时候,把银杏叶往空中洒。
袁凛无奈地半蹲着。
宋千安往后走了两步:“好,就这个角度,扔!”
袁凛扬手,黄色的银杏叶飘扬,也许是力气有点大,几张树叶糊到了墩墩的脸上,宋千安按下快门。
墩墩不在意,树叶掉落在地上,他还捡起来,喊着:
“我也扔,我给爸爸扔。”
墩墩同样抓着树叶,可他手小,个子又矮,那树叶颤颤巍巍地,飘落在袁凛的腿上和鞋子上,画面看起来有些许滑稽。
一家三口在公园就这么玩了两三个小时。
最后还让警卫员帮忙给他们一家三口拍了合照。